律师董正伟向国家环境保护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一事有了新进展。昨天(8日),董正伟告诉记者,环保部已对他的行政复议作出答复。答复中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但目前仍在对调查的部分问题进行核对,因此对数据信息暂时按国家秘密管理,等核对完成后再予以公开。
不服答复提起复议
此前,董正伟于2013年1月30日向环保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2月24日,他收到环保部的信息公开答复函件。该函件第2项答复内容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环境保护部不予公开。
“我认为环保部适用法律错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数据怎么能成为秘密?”董正伟认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信息是环保机构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土壤污染调查数据无疑属于环保机构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于是,他向环保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尚在核查将会公布
环保部在5月5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称,相对水体和大气污染而言,土壤具有不均匀性的特点,完整、准确、详细地掌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基础弱,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属于普查性质,调查的样点较疏,以耕地为例,64平方公里才布设1个点位,只能从宏观上反映土壤总体状况。环保部正在对调查的部分问题进行核定,在问题尚未核定清楚之前,对有关数据信息暂时按国家秘密进行管理。据此,环保部维持了此前的不予公开决定,并表态称,待相关数据核实后,将实事求是地向全社会公布结果。
律师不满考虑诉讼
董正伟表示,环保部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此前的信息公开答复,但此前的答复内容为: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属国家秘密,环保部不予公开。这与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性质截然不同,自相矛盾。打个比方,这就相当于法院二审判决实际上改判了,但却说维持一审判决。
董正伟律师说,他考虑提出行政诉讼,要求变更此前信息公开答复为“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待数据核定完成后即刻公开。”(记者 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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