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只使用少量香油进行勾兑或者用各种添加剂调配香油已经不是行业内的秘密,但由于其制造分散、渠道众多,散装香油并未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由于香油的用量少,不像 大豆 油、调和油那样受消费者关注,其造假引发的反弹也小得多。正是监管的缺失与公众的忽视让造假香油得以大行其道。
香精“冲调”
在北京知名的调味品批发市场锦绣大地,各种食品和调味品以及添加剂都摆在货架上。
在一个自称是北方最大的添加剂代理商的货架上,《 中国经营报 》记者看到了标价为18.5元的芝麻香精。这个产自四川的香精制品,写明了添加比例在5‰以内。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检测部门向记者提示,目前所有的芝麻香油制品都要按照国标GB 8233-2008进行检验检测。
该国标第5项第4款要求,香油“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
但是,在锦绣大地的该添加剂代理商却向记者表示,“很多餐馆和餐厅都在使用这个芝麻香精,我们吃的基本都是。”
该人士还向记者透露了调配的方式,“非常简单,只要把这个香精和色拉油倒在一起,调一调就可以了。”
但是记者提出,色拉油的颜色与香油的颜色相差太远,该代理商向记者表示,“如果需要调色剂,可以向生产芝麻香精的同一厂家订购。”
“原本我们这里也卖香油的调色剂,但是半年前,市场管理部门不允许卖了,所以调色剂就下架了。”上述人士表示,“如果需要的量大的话,仍然可以向厂家订购。”
“一瓶18.5元的芝麻香精可以调制出1000斤左右的香油。”该代理商极力推销该产品。
记者看到,该代理商在“淘宝”上开设有店面,仅在网络上,本月该产品的累计销售量已经超过130份订单。
在锦绣大地市场,调和出香油的产品很多都能找到。记者来到一家卖各种菜籽油的商户店面内,向经营者提出购买可以调和香油的油品。
销售者向记者推荐了一款大桶包装的命名为“菜籽王”的油品,颜色偏深。该油品为四级菜籽油。
“这个菜籽油与香油的颜色最接近。”销售者向记者表示,“需要量大的话,我们可以提供货运服务。”该人士甚至向记者表示,“我们四川火锅用这个多。”
据了解,四级菜籽油为未经提纯的油品,其中含有很多杂质,超市和商场内销售的菜籽油多为颜色较浅的精炼菜籽油。四级菜籽油多用于国家储备。
目前,品质比四级菜籽油更高的三级菜籽油的价格也只有1.2万元/吨,但是香油的价格已经达到3.4万元/吨,中间存在着巨大的差价。
监管困难
按照现行食品监管体制, 中国食品 土畜进出口商会主要负责香油的进口资格核定。各地工商局的下属机构具有检验检测的能力。但是,对餐饮企业的重点监管在食品药品安全部门。
从进口环节上看,国产芝麻产量在30万~40万吨,进口芝麻数量在40万吨左右,用于榨油的芝麻约在40万吨,产香油17万~18万吨。其他用途(例如脱皮、炒芝麻、芝麻糊等)30多万吨。
虽然香油的年产量只有17万~18万吨,但是年需求量不止这一数字,小包装用(包括纯芝麻油和调和油)约7万吨,中包装餐饮用约8万吨,食品工厂和药用4万吨,散油和其他(包括农贸市场)5万吨,合计24万吨。
由于缺少统计数字,上面一组数字只是业内专家的初步统计。可以看出,即便经过调和和添加后,香油的产量也远远少于消费量。
有多位业内销售人士向记者表示,除几个知名品牌外,进入餐饮领域的香油普遍存在造假现象。
检测难度也为监管提出了难题。
但是北京市有能力对香油进行检测的机构向记者表示,“香油的检测需要15天左右,按照GB 8233-2008进行检验检测。”工作人员介绍,“我们最终得出的结果只能是,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不能得出是否掺假,以及掺了何种添加剂和调和油。”
中国烹饪协会新闻发言人向记者表示,“我们经常和原国家食药监管局展开联合检查。现在大部制改革后,一些工作还在协调中。”
大部制中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现在,这一改革还在进行中。
前述中国烹任协会新闻发言人同时向记者表示,“在以往工作中,如果餐饮企业使用采购来的产品,需要出示证明。如果是在餐饮企业使用过程中调配和勾兑出的香油,就很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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