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已对问题大米及米制品采取控制措施,禁止使用
新快报 讯 记者 庞倩影 报道 昨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对外公开米及米制品的镉含量抽检(注:镉含量不合格,即镉含量≥0.2mg/kg)的具体情况,并表示“这是该局在部分餐饮单位进行的针对性抽检,抽样量较少、抽样范围较窄,只代表局部、个别的餐饮单位米和米制品抽检情况,不代表广州市整体情况。”
市食药监披露的具体情况显示,有4家大米镉超标餐饮单位。分别是——广州市太洋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大米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40mg/kg;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大米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31mg/kg;广州市海珠区燕南飞美食店米粉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21mg/kg;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一食堂排粉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22mg/kg。
而经溯源查实,市食药监披露了8批次米及米制品生产厂家、品牌标识分别为:湖南攸县大同桥镇大板米厂生产的“高安大米”2批、无商标名大米1批,湖南攸县高和夏生大米厂生产的“高安大米”1批,湖南衡东县大浦镇东洋米厂生产的无商标名大米1批,湖南攸县石羊塘日星大米厂生产的“好日子”珍珠米1批,东莞市道滘金盈米制品厂生产的“东莞米粉”1批,东莞市道滘联合米制品厂生产的“翠竹排粉”1批。
市食药监表示已对问题大米及米制品采取控制措施,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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