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所谓的“毒大米”又一次进入了媒体的视野。伤害人体健康的“毒大米”不断出现在民众餐桌上,无法不令人心忧。而这样的消息间歇性地被曝光,也让人深深感到问题之严重。
在一种维度上,“毒大米”属于质量监管层面的问题。超标大米绕过了各种监管环节,长驱直入,直到进入餐桌。而相关政府部门对于超标大米的品牌和厂家信息支支吾吾,也令公众非常不满。透过这一点,政府信息公开不尽如人意的现状亦可清晰看出。“毒大米”必须在出厂环节就被拦截下来——这是一个起码的要求。
若往深处观察,“毒大米”是当前土壤污染形势严重背景下的产物。去年10月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显示,有关部门此前曾花了6年时间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调查提出严厉警告: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毒大米”是在被污染的土地上产出的。土壤环境得不到改善,“毒大米”就会一直侵害公众的健康。而土壤环境污染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至今却没有权威的数据公布。对于这些数据,有关部门抱着“内紧外松”的态度,不愿意公之于众。也正因此,关于土壤环境的防与治,舆论的呈现一直较为碎片化,没有完整的讯息。
长期以来,比之大气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所受的重视程度似乎不如前两者。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更有可视性、可感性,而土壤污染缺少直观的感受,问题的暴露也不在于一时,但这几年中,关于土壤污染问题的揭示越来越多,也反映出污染形势日益严峻。有环境学者如此描述土壤污染的现状:中国土壤污染量大、面广且成分复杂,场地修复缺乏资金投入和科技支持,国家层面缺乏法规和技术标准,地方标准更是空白。这个描述,对土壤污染形势做了较为粗线条的诠释。
毋庸置疑,针对土壤污染的防治,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且防与治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防胜于治,是基本的道理,不仅节省成本,也减少对公众健康的伤害。国外实践表明,预防成本相对治理成本低很多。而在土壤环境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污染的形势下,防与治须并行,平衡用力。
土壤污染防治的要务之一,就是要及时公开污染信息。土壤环境污染数据不公开,不利于公民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利于土壤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政府部门也不能简单地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相关政府部门的一些观念要改变,这不仅是舆论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的另一要务,是要合理地投入资金。没有必要的投入,难以真正有到位的防治。环境污染当然要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污染主体需要付出经济的成本,这一点毫无疑问。从政府的角度看,在政府的预算里,要为土壤环境治理给出必要的资金安排,且专项环保资金,需要用在“刀刃”上。当然,资金问题是一个要点,也是难点。
在土壤污染的防治中,更新、完善相关标准是又一项重要任务。倘若连污染标准都不清晰,又谈何形成完整的环境保护体系?从地方标准到国家标准,从填补空白到更新完善,这当中有许多事情要做。
关于土壤污染的防治,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立法。《土壤环境保护法》已有草案,处于论证过程中。这部法律的法律定位、基本内容框架,都有待于继续博弈和推敲。从土地污染防治的现实需求来看,立法宜加速。以法律对相关主体作出明确约束,自然比散乱状态要进步很多。
“毒大米”让人揪心,土壤污染形势也让人揪心。跟今天中国的许多难题一样,这些问题的解决,要有决心,也要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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