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长沙5月21日电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2013年第一季度抽检结果。在此次抽检中,有8批次大米及米制品镉超标,涉及湖南攸县3个米厂5个批次的大米,湖南衡东县1个米厂的1批次大米,以及广东东莞市2个批次的米粉。记者从湖南攸县了解到,涉及不合格米厂的大米原材料稻谷,主要来自当地农户,销往广州和攸县本地。
攸县官方向媒体通报了广州方面的抽检结果:攸县大同桥镇大板米业三个批次抽检不合格,镉含量分别为0.37mg/kg(库存2650公斤)、0.45mg/kg(库存150公斤)、0.51mg/kg(库存2100公斤);攸县高和夏生大米厂一个批次抽检不合格,镉含量为0.36mg/kg(库存500公斤);攸县石羊塘田星大米厂一个批次不合格,镉含量为0.31mg/kg(库存200公斤)。 据介绍,这3个厂家的原材料稻谷主要从攸县大同桥镇、上云桥镇、菜花坪镇、石羊塘镇、桃水镇等当地的农户家收购。当地生产的大米被广州检出镉超标后,攸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了调查。
攸县食安办牵头,召集县质监局、工商局、粮食局等部门对媒体反映的三家大米加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办证经营、进货来源、产品销售情况、是否严格按生产许可证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等。对存在问题的大米加工企业下达了有问题批次产品的召回督办通知,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问题批次产品召回、下柜。同时,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停业整顿。同时,县质监局组织了监管人员对上述3家问题企业成品库的大米进行监督抽查,已送至省级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全面分析产品的质量状况。
攸县初步调查表示,3家涉事米厂均手续齐全,符合生产要求,3家企业周围10公里内没有重金属企业。质监、工商、粮食等职能部门也做到了严格执法和履行职能。对于攸县环保现状表示,攸县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水质常规监测断面的水质质量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