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13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2月13日发布公告称,在保健食品执法检查和抽检中,发现“赛而牌维美克减肥颗粒”等21种产品含有违禁化学药物成分,经核实上述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
在这21种产品中,优美·减肥胶囊的标示生产单位为广州康尔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为湖南 九芝堂 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安乡紫珑店,为上市公司九芝堂的下属企业;赛而牌维美克减肥颗粒的标示生产单位为济南华尚鲁卫科技有限公司和香港本草堂 国际实业 有限公司联合出品,被抽样单位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葫芦大药房。
其中, 哈药股份 宝葫芦大药房是今年第二次在食药监管部门的抽样检查中发现售卖假冒保健食品。此前,国家食药总局在今年6月21日发布的公告中披露,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葫芦大药房抽样检查的、标示生产单位为咸阳欧美亚减肥制品厂和上海富恩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金美纤体鲜豆浆被检出化学药物成分,经核实为假冒保健食品。(尹振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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