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张昱欣报道 防寒性好、轻柔蓬松、洗涤方便,不少市民将羽绒服作为冬季御寒服装。然而市消保委近期对市场销售的羽绒服开展的比较试验结果却显示,有三成样品羽绒绒子含量、羽绒含绒量和充绒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中,标称由内蒙古 鄂尔多斯 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女羽绒服(标称商标:鄂尔多斯 ERDOS, 型 号 :170/92A)充绒量偏差为-9.4%(标准要求不低于 -5.0%),也就是少充绒近10%。
市消保委开展本次比较试验共购买了30件羽绒服,涉及28个品牌,价格从688元至2922元不等。经检测,30件样品中,有9件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率为30%,问题主要集中在羽绒绒子含量、羽绒含绒量和充绒量等项目。
据悉,有4件样品绒子含量不符合标准,8件样品含绒量不符合标准,包括Quiksilver、G-STAR等多个知名品牌的羽绒服也被检出羽绒含绒量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此外,有2件样品的充绒量不符合标准。
市消保委表示,现在不少企业都能够对羽绒品质进行自检,但检测含绒量、绒子含量等主要依靠检验操作人员的视觉评判和耐心仔细程度。含绒量、绒子含量、充绒量存在问题反映出个别羽绒服装生产企业在质量监控方面存在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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