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布《中国城市童车安全消费意识现状调查结果》童车产品安全消费状况不容乐观
5月22日,在第65个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为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关于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的要求,质检总局在中国儿童中心举办了“守护儿童安全,远离产品伤害——童车安全行”“六一”儿童用品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并现场发布了《中国城市童车安全消费意识现状调查结果》(以下简称《调查结果》)。
该调查报告以全国5个城市、31所学校发放的5350份调查问卷数据为基础,主要内容涉及城市居民对童车安全相关知识的认知程度、安全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等方面。分析结果显示,有10.6%的被调查家庭在使用童车的过程中曾发生过伤害事件或危险情况,我国童车产品安全消费状况不容乐观。
《调查结果》显示,家长对童车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普遍较高。在选购童车时,家长最优先考虑的因素是安全性,有65.3%的家长会“经常索要并保留”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有超过一半的家长会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同时超过95%的家长使用童车前会关注车体以及说明书上的相关警示说明。
在有关童车产品安全信息的获取方面,将近80%的家长会关注政府、媒体发布的有关童车安全方面的信息,在知晓质检总局发布童车召回信息的家长中,超过43%的家长通过“其他媒体转载”(43.4%)来获知这些召回信息,而这一数据远高于质检总局网站的27.7%和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的25.6%,表明在传递童车产品安全信息方面,大众媒体依然承担着主要任务。
调查表明,我国消费者的童车安全相关知识比较缺乏,有近一半的家长对于“童车类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不清楚,同时我国现行童车安全标准的知晓率普遍很低,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和电动童车安全标准的知晓率则更不容乐观。在调查中,有近70%的家长不知道我国已经在汽车、儿童玩具等领域建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和流程的知晓程度同样令人堪忧。
而国内消费者对于童车产品伤害和隐患的维权意识需要大力加强。有80.1%的家长并不知晓质检总局近年来已发布多次缺陷儿童玩具(包括童车)召回的信息,在出现伤害事件或危险后,仅有11.7%和5.1%的家长会向消协或质监部门投诉,处于极低的比率,同时政府相关信息公开的方式也需要扩大知晓度。
在保障童车产品安全和责任主体认定上,多数家长认为政府对缺陷儿童用品实施召回管理和加大儿童用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力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并普遍认为企业应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提供安全合格的产品,政府则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将儿童用品纳入召回监管范畴,加大对童车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抽查力度。
童车的质量安全状况关系儿童的健康与安全。我国既是童车的生产大国,也是消费大国。防范童车伤害,保障儿童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只有企业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政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消费者自身加强产品安全消费意识三管齐下,才能切实保障童车质量,保护儿童免受安全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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