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内
华为手机维修多次不退货
去年6月份,市民高先生在某网上商城购置华为手机(型号G520-5000),从今年年1月到4月先后3次维修,维修点是华为售后服务点“武汉斯克尔”。第1次故障现象为无法开机,维修处理是软件升级;第2次故障现象是无法开机,不能充电,维修处理是更换主板;第3次故障现象是无法正常通话,经常死机,维修处理为软件升级。
日前,高先生已将情况投诉给武汉市消协,要求更换新手机。根据手机三包法,手机在三包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更换新机。
不过商家回应称,手机维修单中的软件升级不属于维修范围,拒绝更换手机。
《E生活》观点:“软件升级”算不算维修,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为解决故障而进行的升级应算作维修,而为改变手机某一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进行的软件升级则不属于维修。类似死机无法通话等情况,是手机软件版本缺陷造成的,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维修商、经销商、厂家都有不能推卸责任。
此外,建议消费者研究“手机三包规定”,我国手机三包明确规定,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外接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为1年。
三包规定同时明确,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记者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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