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5月29日电 记者黄辉 通讯员王俊华 以电子商务为幌子,用发展“下线”获返利作诱饵,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共发展会员近690万人,收取保证金近38亿元。今天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庆南等6人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上诉案作出终审宣判,维持一审有罪判决。
法院查明,2008年12月18日,唐庆南任董事长的精彩生活公司创办太平洋直购官方网,童年、刘葆华等人为华东、华北、华南地区营运总监,招募程芳英、徐兴春、董思为公司高管。唐庆南等人设计出会员消费积分返利等制度,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招商会、高峰论坛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截至2012年4月案发,精彩生活公司共发展渠道商12.15万名、其他会员676.76万名,实际收取保证金37.98亿元。
法院认为,唐庆南等6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2013年8月3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唐庆南有期徒刑10年,罚金4000万元;判处刘葆华、童年等5人8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处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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