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 ] 讯(记者张然)昨天,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4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根据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321条,涉及产品129种。
北京食药监局对北京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有87个品种、194条次。其中夸大产品适应症、扩大产品疗效的有23个品种,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有46个品种,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的有45个品种,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做宣传的有52个品种。
其中,发布严重违规保健食品广告的有32个品种、97条次。其中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的有11个品种,夸大产品保健功能、适用人群、适用范围的有17个品种。
北京市食药监局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真伪,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武当太药膏
典型的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有比如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武当太药膏”的医疗器械,经查询,产品名称应为“远红外磁疗贴”。广告宣称“运用道家独创青炉18层熬制法,以阴阳八卦形式集于一方,一膏双药,刚柔并济”。该广告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的弱点,使用不科学的用语描述产品的作用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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