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谭欢报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昨日通报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标示为“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等6批产品被检出甲硝唑、氯霉素禁用物质,涉嫌违法生产、无证生产和假冒的7家企业,分布在广州白云区新市望岗、石井、太和镇和花都区新华镇。
抽检结果显示,广州市九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望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品薇姿控油祛痘霜”,广州东方凯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天使小菁清痘王”,被检出禁用物质甲硝唑;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苗老祖祛印精华液”,广州圣萝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本祛痘益肤霜(加强型)”被检出禁用物质氯霉素;而广州格雅诗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医生痤疮露”则被检出甲硝唑、氯霉素两项禁用物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出,化妆品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特别是非法添加抗生素,不仅危害消费者健康,而且会引起细菌耐药,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不要过于看重化妆品的短期功效,虽然在几天内得到迅速“改善”,但很可能导致严重的皮肤病;警惕产品夸张的宣传用语,比如对于承诺“快速见效”的产品;注意识别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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