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金小姐和陆小姐最近遭遇了烦心事:三个相同规格的越洋包裹,快递代缴关税却出现了不收税、收“小税”和收“大税”的三种情况。事实上,快递公司代缴关税玄机不少,市民在邮寄越洋包裹时不妨多长个心眼。
今年6月底金小姐与陆小姐(化名)结伴同游,在德国法兰克福的同一家百货公司里给自己和亲友买了蒸锅、炒锅等厨房用品,分三箱装运邮寄回国。这三箱货品包装规格一样,每箱均收了100欧元运费,接运方同是联邦快递公司,邮寄目的地广州。但当这三箱货物邮寄到广州时,第一箱货物被征收1431.58元关税,第二箱货物则被征收328元的关税,第三箱货物免关税放行。
三个包裹三种情况
包裹一:
被征收1431.58元关税
据了解,陆小姐仍在欧洲时,即接到联邦快递公司办事人员关于第一箱货物已到达广州的信息。但由于时差问题,快递公司广州清关员(即关税办理人员)拨打陆小姐电话时,陆小姐手机关机。当天上午10:39这名清关员给陆小姐发邮件,要求陆小姐在下午4:30之前回复以下内容:“此包裹将要到达广州机场清关申报,因没有公司名,烦请联系和确认是按公司样品申报还是私人物品清关或者做正式报关?”
陆小姐没来得及在当天下午4:30前回复此邮件,而是在当天下午的7:30回复了此邮件称,货物是自购自用,不存在公司样品情况。
但这名清关员表示该批货物已按以“公司样品”申报关税。就这样陆小姐被征收了1431.58元关税。陆小姐表示:“以公司样品征关税,这与事实 全不符。”她多次向快递公司申诉此单货运的关税问题,但两个星期下来,快递公司均维持原有决定:不交1431.58元“关税”,价值4000多元的锅就将一直扣压在仓库。“无奈,我只有先收下此笔货物。”
包裹二:
被征收328元关税
陆小姐的另一笔货物,虽然是同样的用途,但由于及时与清关员联系上,说明此包裹是自己所用,最后被征收的是328元的个人物品进口关税。
包裹三:
被免征关税
与陆小姐同行的金小姐,则与联邦快递公司“争论”很久,最后被以“行李”名义零关税放行。
到底行李该征多少关税,记者进行了调查。
焦点1
快递公司暂无法提供所有税款单?
联系到快递客服及相关的人员,他们确认以上三个案例确实存在。
昨天广州海关12360统一服务热线的客服人员向 介绍,所有被中国海关征税的货物,都会有一个一式三联的“税款缴款单”,分别由海关、快递公司及客户各持一份。
快递客服人员称,很多小包裹都是统一由快递公司集中向海关征税的,快递公司无法提供针对每个小包裹的提供“税款缴款单”。陆小姐被征税的两笔货物中,以公司样品名义被征高额关税的那笔货物就无法提供海关正式提供的“税款缴款单”。但广州 白云机场 海关联邦快递监管科有关工作人员就向 表示,商业性快件由联邦快递总担保,他们先向海关交税,再向客户代征收。每一周海关会出一份详细税单,也即俗称的报关单,上有海关的签章,以证明这笔货物海关确实已经征收了税。不过截至昨天,联邦快递公司仍然无法提供这份有海关盖章的报关单。
而据海关内部人士透露,事实上可能存在快递公司部分所谓代征收的关税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上缴到海关手里的情况。
焦点2
快递公司未向客户
说明代征税条例?
快递公司清关人员表示,第一笔被征收公司样品关税的运单,是因为客户没能及时与联邦快递联系上,而快递公司的货物如流水般地走,不可能将某单货物因为关税问题滞留在机场海关处。而且此笔货物已清关,无法重新退回争议税款。
当事人陆小姐则坚称,快递公司擅自替客户做了一个与事实不符合的报关申请,其造成的错缴税款,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
昨天致电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联邦快递监管科,其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的争议应该由当事人与快递公司协调解决。
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汤喜友就此昨天向 分析道,作为专业的国际快递运输公司,应该知道在进关时会产生征税问题,如果需要替客户代缴关税,就应该在客户交运包裹时明确此点及相关的代征税条例。
陆小姐和金小姐在交运快递时对代缴税及相关条例 全不知情,其所填写的交货单亦没有相应的快递运输条例。目前,陆小姐已经打算正式起诉快递公司。
焦点3
国外购买商品是否都要缴税?
为何类似的三箱快递货物中有一箱可以不用征税?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少快递公司未向客户说明限额内分运行李可以不必征税的税法规定。快递公司一般只问客户两个问题:快递商品是个人所用还是公司所用,而不提第三种情况:如果快递的货物是客户的行李,只要价值在5000元以内,是可以免征关税的。前两种情况,无论是个人所用,还是公司所用,进口到中国的商品价值超过50元均要被征税。
了解到,如果是本人在国外购买的自用商品,可以当成行李快递回国。但需要在抵达国内的机场时向海关办理行李登记手续,并办理分运行李申报表。如果忘记当场办理,还可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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