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严薇 实习生 张鹤 钟欣
重庆商报讯 驾校合同明明约定交4000多元学费,就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可通过科目一考试时却通知还需交1500元考试费。昨日,渝中区工商局上清寺工商所通报了该案例。
消费者宋某花了4000多元在上清寺某驾校报名学车,合同中约定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不曾想当宋某通过理论考试和科目一考试时,驾校要求他再交 1500元才能练车及参加科目二考试。宋某遂向渝中区消委会投诉。经上清寺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宋某反映属实,该驾校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属单方故意 违约。最终,该驾校被责令改正错误,并将多收取款项退还宋某。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