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京 实习生彭颖琪
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被刮花,家住新城市中心广场的陈女士遇到这样的情况,物业管理处拒绝赔偿相关的费用,称“只负责提供停车的场地,不负责车辆的管理”。
好好的一辆车一夜间突然被“整容”了。昨日早九点多,陈女士取车时发现自己的车身多了一条约两米长的划痕,车身的漆掉落,露出与车身不一样的颜色。当她要求查看电子监控录像时,被告知摄像头损坏无法查看。“保安负责人说只能看到车辆的进出,监控不到停放的车辆,而且物业管理处对车辆的管理不负任何责任”。令陈女士气愤的是,小区停车费用由去年的500元/年增加到今年800元/年,她认为费用的增加并没有真正做到保障车辆的安全。记者在现场看到,监控摄像头与陈女士停放的车辆相距较近且可以覆盖20到30米的范围,况且周围没有树木的遮挡,监控录像应可以看到事发的情况。
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介绍称,小区内约有二三十个监控摄像头,但目前出现五个摄像头损坏的情况,恰好陈女士停车的位置就是其中一个。对于停放的车辆出现被刮花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称,物管承认工作中失误的管理,但对车主的失窃刮花等情况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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