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肾黑中介盯上涉世未深的年轻人
辗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和江西省南昌市、景德镇市等地,组成出卖人体器官黑中介,圈养供体、“招募”手术医护人员、联系肾源买方,两年间共非法买卖肾脏31个,获利150余万元。近日,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对陈锋、莫永青等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九年零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畸形的“生意”
陈锋原是广东一家公司老总,长期经销肾移植抗排斥药物。2011年,陈锋因业务往来,认识了广州某医院肾脏移植科的副主任医师朱某(另案处理)。陈锋想介绍病人去他那里做手术,结果朱某告诉他,医院有很多靠透析维持生命的肾病患者,因缺乏肾源,每年合法进行的肾移植手术很少。
这个供不应求的“市场”,让生意人陈锋动了心思。陈锋告诉朱某,自己可以提供医院需要的肾源。朱某同意了,并提出了每个肾脏11万元的收购价格。
有了稳定的肾源买方,陈锋和关某(另案处理)合计买卖人体肾脏的事情。两人商量好,关某负责圈养供体和联系医护人员进行人体肾脏摘除手术,陈锋则负责将摘除的活体肾脏卖给朱某。
2011年5月至6月,关某回到广西兴安,租好房子,圈养了几名供体,由广西某医院副院长蒋某(另案处理)主刀,对供体做了3例肾脏摘除手术。这3个活体肾脏由陈锋转卖给朱某,朱某按约定的价格给付陈锋。除去给供体、搭档、主刀医师等人的报酬,陈锋从每个肾脏中获利1万元。
“变异”的供体
通过网络,陈锋将这盘生意扩大到了江西。2011年9月,陈锋在网上和左寒冬(已被判刑)取得联系。左寒冬承诺提供肾源,陈锋为每个肾脏开出10.5万元的价格。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左寒冬曾是一名供体,2008年时因急需钱用,卖掉了自己的一个肾脏。明知地下买卖肾脏行业的水有多深,明知摘除肾脏后对健康的影响有多大,利益的诱惑却让这名曾经的供体思想上发生了“变异”。当陈锋提出合作时,左寒冬一口答应。
2011年10月,左寒冬在江西省南昌市和被告人刘永东、陈通组成买卖肾脏的黑中介,使用一个叫“ 黄金 肾源”的QQ群,在网上发布肾脏买卖信息,联系供体进行肾脏切除手术。
这个黑中介有着明确的分工。据一审判决认定,刘永东和陈通联系南昌某民营医院股东提供该医院三楼手术室和手术室的病房作为手术场所,该股东安排这家医院的负责人进行接待。刘永东还分别联系了该医院的一名医师和另外两家医院的4名医护人员,担任手术助手、麻醉师和手术护士,并购买了大量手术用的医疗器具和装肾用的储存箱。
一切准备就绪后,陈锋通过关某联系蒋某来南昌担任主刀医生,陈通负责医务人员和供体的接送,并和被告人赵振对供体进行体检、签订捐献书,赵振还负责供体术后康复,左寒冬则负责供体来南昌后的食宿安排。
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的短短4个月时间里,就在南昌某民营医院——一家并不具备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资格的医院三楼手术室里,郑某、李某等23名供体接受了肾脏摘除手术。其间,通过刘永东、陈通居间联系,为受体罗某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罗某为此支付了41.5万元。其余被摘除的肾脏由左寒冬乘飞机运送到广州或由莫永青来南昌提取,交给陈锋后再以每个12万元的价格卖给朱某。
一时冲动后悔终身
2012年3月后,左寒冬离开南昌,将阵地转移到景德镇,用同样手法和被告人吴刚等人组成黑中介,指使被告人胡郑、蔡连杰在南昌招揽一些涉世未深又急需用钱的年轻人作为供体,并对供体进行圈养、检验和配型。被告人孟洲负责开车将圈养的供体接到景德镇。
截至2012年7月,有5名供体被实施了肾脏切除手术。他们的肾脏,由陈锋以每个12万元的价格卖给朱某。董某、张某两名供体被带到景德镇准备做手术时,被公安干警解救。
2012年7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专项行动,刘永东、陈通等人被江西警方先行锁定。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陈锋等主要犯罪人员在3个月内一一落网。归案后,陈锋等人在公安机关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肾源有限的情况下,一些肾病患者为了寻找生的希望,把求救的眼光投向了卖肾黑中介,希望通过他们寻找到配型肾源,为自己移植肾脏。巨大的市场需求诱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搭建非法网络,牟取血腥暴利。而年轻的供体们陷入这个非法网络的理由则让人啼笑皆非:赌老虎机输了几万块钱、玩网络游戏和赌钱欠了债、和朋友开店等钱用、要结婚急需钱、没有工作又和女朋友分手、和父亲吵了架……冲动的决定,带来的是终身的后悔。“卖肾后,我的体质差了很多,我要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供体李某曾这样告诉前来调查取证的侦查人员。
“对于供体而言,卖肾似乎是钱来得最快也最容易的渠道,但事实是,他们在冲动地卖掉一个肾脏之后,经济状况并没有好转,甚至可能因为手术后遗症,让自己陷入更困窘的境地,愈发山穷水尽。”办案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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