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时间比使用还多 海口一市民买联想电脑很闹心
消费者买一台联想电脑 维修时间比使用时间还多
屡修屡坏为啥厂家不退换?
本报海口9月16日讯(记者周月光 通讯员何海丹)“电脑虽然修好了,但我真不想搬回家。”海口消费者韩先生很纠结:买台电脑不到两年,维修时间比使用时间还多,有次修好后搬回家就打不开。
2012年10月份,韩先生在海口市海秀路国美电器 [ ] 花3500多元买了一台联想一体机电脑,然而,使用不到10个月,电脑开机突然出现满屏英文,无法使用。
韩先生去找销售商。销售商回应,这是软件问题,当初我们卖的只是裸机,软件系统是赠送的,出现问题我们不负责。韩先生说:当初卖电脑时,你们没说是裸机,也没说软件系统是赠送的。
争执不下,销售商让韩先生找联想电脑售后服务中心。售后服务中心维修人员说,必须付399元,换套正版软件系统。韩先生非常生气,但想到家里孩子在等着用电脑,就支付了399元,希望尽快把电脑修好搬回家。
“花399元换了软件系统后,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变得更糟。”韩先生说,自那以后,电脑就不断出现同样的故障:开机后就黑屏,什么都做不了,不断搬到售后服务中心来维修,从2012年10月到现在,电脑买回家不到两年时间,维修至少有6次,维修时间加起来1年多。
韩先生说,电脑维修最长的一次有1个多月时间,维修工作人员解释:海南没有那种需要更换的配件,从北京调配件需要时间;电脑维修之后,每次正常使用的时间也不长,有一次电脑维修后在售后服务中心试着正常,但一搬回家又黑屏。
联想电脑售后服务中心服务态度好,能够上门取电脑维修,但因为电脑维修后也没办法正常持续使用,韩先生要求退货或者换货,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拨打12315,希望有个说法。
就韩先生的投诉,记者采访时,位于海口五指山路的联想电脑售后服务中心龚先生说,根据有关规定,电脑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有关规定所列的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电脑自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有关规定所列的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对于韩先生的遭遇,龚先生说,他也表示同情,但是,韩先生的电脑不符合退货或换货的条件,经过争取,上级公司同意把韩先生电脑的“三包”期延长两年。
“如果电脑隔三叉五的维修,‘三包’期就是延长10年也没有用,这样的电脑有不如没有。”韩先生说,电脑出问题,原因是赠送的盗版软件造成的,如果当初装的是正版软件,就不会出现问题;而且支付399元更换软件后,还不断出问题,应该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省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厦宇说,对电脑“三包”问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02年出台《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有关质量问题和退货都有具体规定,《规定》第五条:随销售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一起赠送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应当负责三包;《规定》第十八条:在三包有效期内,软件出现本规定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的同样软件。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针对韩先生的投诉,工商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本报将继续关注。(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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