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0月26日电(记者韩振)重庆云阳县一家由个体户经营的加油站因销售劣质汽油,致使300多辆轿车及摩托车故障,云阳县工商局近日对其处以13万元行政罚款,同时公安机关也介入调查。
今年7月底以来,不断有车主向重庆云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在添加了位于云阳县双龙镇的前江加油站销售的93号汽油后,车辆出现启动困难、突然熄火等故障,无法正常行驶,怀疑汽油质量存在问题。
经云阳县消委会调查,有300多辆轿车及摩托车出现这种情况,于是将这起群体投诉转至云阳县工商局立案调查。8月5日,云阳县工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查封的汽油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这批产品苯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属不合格产品。
调查显示,7月22日至24日,外地商人陈某以洛阳金徽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员的名义,到云阳县前江加油站推销93号汽油。前江加油站一次性从陈某手里购进31.86吨,每吨8250元,共计支付货款262845元。7月26日该加油站开始销售这批汽油,到8月3日,不断有车主反映汽油质量存在问题,因此停止了销售,当时已销售了4.5吨。
云阳县工商局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所指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遂于日前对前江加油站个体商户刘某作出行政处理:没收未售出的不合格93号汽油,罚款13万元。
与此同时,云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并在河南漯河市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讯,陈某对销售不合格汽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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