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汪红) 非法证据排除将是下一轮司法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目前最高法正在就具体规定征求意见。规定将重点强调预防,包括如何防止疲劳讯问、威胁,非法方法如何定义等,都将有明确规定。公安部门自己提供的未刑讯逼供材料今后可能不被认定。
在日前召开的“第八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司法体制变革下的刑事辩护”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表示,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必须 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这里面就涉及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宋英辉教授说,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非法证据在实践中排除量并不少,但排除的效果并不好,虽然非法证据被排除了,但还是照样定罪,排除后宣告无罪的案件寥寥无几。
目前,最高法正在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征求意见,包括具体征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意见。
“总体上我感觉和过去不一样的是,非法证据排除不光是公检法某一家的意见,也是中央高层的意见。两高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解释出台时间并不长,之所以又要做新的规定,就是因为包括高层也认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落实得不是很好。”宋英辉说。
“规定将非常具体,重点将会强调预防,包括如何防止疲劳讯问。现在在讯问中直接打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比较少,但疲劳讯问较严重,如何预防疲劳讯问将有具体的制度设计。过去讯问机关经常用设备故障、没电了等当借口不按规定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有些案件讯问是否要求证人在场等等,这些问题都会有具体对策。”宋英辉介绍。
宋英辉强调,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要禁止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得口供,但“非法方法”具体应如何定义?疲劳讯问算不算?威胁嫌疑人(如果嫌疑人不交代就把其家人抓起来或是到学校向其子女或子女所在学校调查等等)算不算?都将有明确规定。
另外,过去是比较严重的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才会排除,现在会增强非法证据排除的严格程度。
宋英辉还在会上表示,今后,公安提供的说明自己整个讯问过程都合法而没有刑讯逼供的材料将不被认定。
(原标题:非法证据排除将出细则)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