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10月29日报道 外媒称,中国最高检察机关27日表示,检举腐败和其他错误行为的举报人将受法律保护以免遭报复。
据路透社10月28日报道,共产党急于在反腐斗争中利用互联网的力量,但阻碍因素包括公众怀疑举报会被忽视,还有一些网络举报者被逮捕甚至袭击。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网站上的一份声明中说,其新修订的举报工作规定首次明确了举报人享有的具体权利。
去年,中纪委为举报者设立了一个新的网站。2009年政府曾设立过一个举报腐败的网站。当局根据一些网上举报进行了调查,还逮捕了数名低层官员。
现在还不清楚最近几个月该网站收到了多少举报。中纪委称,从2008年到2012年它共收到了30.1万次网络举报。
不过,政府对在官方渠道之外——比如通过 甚至主流媒体——进行举报的人没有法律保护措施。
另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0月28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以保护那些检举腐败和其他罪行的举报人的权利。
规定的全文27日发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网站上。这是该规定自1996年通过以来首次明确举报人的具体权利。修正后的行政监察法目前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
新规定的举报人权利还包括查询结果、请求保护和获得奖励等。规定还要求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对举报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预防和处置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行为。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说,明确举报人的权利不仅仅是指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规定要求,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检察院依法受理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的举报。
这与中纪委接受对包括高层官员在内的党员的腐败行为的举报类似。
(原标题:评估风险制定预案 最高检发文保护贪腐举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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