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讯 记者 林祺 实习生 梁小娟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昨日,市教委介绍,市教委把加强青少年的法治知识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大中小学的教学计划,要求各中小学全面落实每月两节法治知识课。
2013年秋季开学时,市教委曾下发通知,要求在开学后两周内进行一堂法治知识课。从小学各年级到初中、高中乃至中职,都有不同的法治教材可以选用。小学以启蒙教育为主,比如具备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中学主要学习宪法,以及了解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等法律知识。
前不久,重庆市教委还专门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充分认识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法治知识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将法治知识教育和品德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之中,增强学校法治知识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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