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雷山10月30日电 (刘鹏)“据统计,上个世纪,我国普通话的普及率只有53.06%,如今普及率提高到73%,全国36个一类城市全部评估达标,80%的二类城市评估 成。”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张浩明在2014全国民族语文工作现场会上介绍道。
10月29日至30日,2014全国民族语文工作现场会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召开。来自国家民委、教育部等部门领导和全国三十多个省、市、区的各民族代表等140余人参加会议。
“在当前,推广普通话是提高国民语言能力的途径之一”,现场会上,张浩明表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是形成人与人之间、民族之间相互沟通,达成理解的主要措施,是提高国民和国家语言能力的必要条件。
同时,张浩明还介绍,自1998年起,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迄今推广周已连续举办17届。
2014全国民族语文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贵州省“构建双语和谐,促进民族团结”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并进行了现场调研学习;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等13个省区在会上就各自的经验和做法做了发言交流。( )
(原标题:教育部官员:中国普通话普及率达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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