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国家质检总局官网消息,2014年第三季度,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等13个省、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抽查发现有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T 19141-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 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能效等级、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安全装置、耐压、热性能、水质、过热保护、电气安全、空晒、外热冲击、淋雨、耐冻、支架强度和刚度、耐负压冲击、脉冲压力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2014年第三季度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
抽查发现有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能效等级项目。(中新网生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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