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1月3日电 (记者熊金超、冯国栋)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试点城市之一的武汉,新近出台新措施,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获得12万元补贴。
武汉市科技局与武汉市财政局2日联合发布《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实施办法(暂行)》,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对购买新能源汽车者,将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
武汉市规定,享受地方补贴的新能源汽车,指的是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应在本市购买、开具购车发票、按国家规定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取得购车发票后3个月内在本市车辆管理所 成注册登记。
按照这一办法,武汉市民购置一辆新能源汽车,最高可获得12万元、最低7万元的补贴,补贴直接从车价中扣除。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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