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获悉,宁波市政府每年出资数千万元投保巨灾保险,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发生时处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如因灾发生人身伤亡,市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如因灾产生损失,均可获得救助。
保费支出由财政统筹安排,第1年3800万元,受益人群约1000万。此后,根据每年实际赔付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抚恤金额最高10万元/人;居民实际居住的住房发生财产损失的,救助额度最高2000元/户;居民因在巨灾期间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死亡、残疾的,由保险机构赔付最高每人10万元的见义勇为增补抚恤费用。 宁波是继云南、深圳之后我国第3个经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试点巨灾保障机制的地区。综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