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白云) 为应对我省今后几天将发生的空气质量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的不利气象天气,根据河北省APEC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指挥部11月3日下发的《关于实施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邯郸市于11月3日启动最高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唐山、沧州、衡水市于11月6日启动最高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根据通知要求,以上各市将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主城区实行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每日6时至24时区域限行,并停止渣土车、矿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针对可能出现的各地限号不一、缺乏协调联动、影响群众异地出行等问题,省交管局要求全省步调一致,加强宣传提示和劝导,统一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即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机动车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车辆范围界定在城市区内道路通行的非营运客车,营运和公益性质的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以及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和城市运行保障、绿色通道车辆不在限行范围。对本地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各地将采取坚持劝返、劝导与处罚教育相结合、现场执法与电子抓拍相结合,做到文明、规范、公正、公开、公平。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外埠机动车,采取驶入劝导停驶、二次核查告知、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进行限行管理,确保限行措施落实到位和群众出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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