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1月5日讯 (记者 张帅)记者从德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德州市决定从11月6日0时-12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减排措,实行单双号限行。这也是继济南、聊城、淄博、滨州后山东第五个宣布实行限行的城市。
据了解,根据要求,11月6日0时-12日24时,德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减排措施,停止所有建筑的施工作业;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禁止露天焚烧和烧烤;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气象局、六省(区、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中心预测,4日至5日、8日至11日北京可能发生两次明显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或达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根据安排,山东距离北京较近的济南、聊城、淄博、德州、东营6市将实施最高一级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
从5日开始,山东省上述地市陆续宣布启动减排措施。
聊城最早发布相关信息,今天下午,聊城市政府公布:自11月6日0时至2014年11月12日24时,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驻地城区四环道路(含)以内车辆限行。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行;聊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单双号通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旅游包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校车及行政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5日19时,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得到了济南实行限行的消息。济南市也启动了Ⅰ级应急减排措施,自11月6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应急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其中党政机关车辆自11月6日0时带头实行限行,社会车辆自11月7日0时起实行单双号限行,具体限行规定详见公告;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
随后,淄博市发布了限行政策。淄博市规定,6日0时起至11月12日24时,淄博也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建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的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黄标车、无标车、拖拉机、砂石车、渣土车及蓬盖不严的散装物料运输车禁止在国省道和城市道路通行;限行期间,客运、校车、环卫、运钞、军警、消防、救护、邮政快递、工程抢险、运输鲜活物资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记者同时获悉,11月5日18:00时,滨州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市长崔洪刚部署1级应急减排措施。随后发布的通知显示,11月6日至11月12日(含周六、周日),每日0时至24时,滨州市实行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
其中,本市号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管理)。外埠号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管理)。渣土砂石运输车在城市建成区域内道路禁止行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邮政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所属殡葬车辆不收限制。
截至记者发稿,山东的济南、德州、聊城、东营、淄博6个城市中除东营外均采取了临时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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