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6日电 (记者许祖华)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中小学生及儿童身体健康,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制定了《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其中一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为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陕西省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
方案中规定,三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为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二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为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组织各类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并延期举行;一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为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陕西省教育厅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全省预警,发布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预警响应措施发布、降级或解除指令。各市(区)教育局根据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预警,按照预警分级特征启动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发布应急响应措施、降级或解除指令。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应急响应措施、降级或解除指令,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具体实施工作。
当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预警解除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发布解除应急响应指令,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一级预警应急响应在停课日当天解除或降级时,中小学、幼儿园次日恢复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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