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华商报曾报道沈阳女子郭宏侠发 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被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日。6日,郭宏侠向华商报记者透露,她已对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提起行政诉讼,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立案。
今年35岁的郭宏侠是沈阳市沈北新区马刚乡铁营子村人。今年7月30日晚,郭宏侠因用其个人新浪 发布沈阳市三位领导利用职权“设置非法单位”、“滥用职权指派警力截访……伪造拘留证”等信息,被沈北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日。当时,该 被转发4次,评论3条。
6日,郭宏侠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她从8月10日获释后就联系律师准备提起行政诉讼。9月17日,郭宏侠的两位代理律师——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学林、北京泰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青从北京邮寄诉讼材料,对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提起行政诉讼。李长青说:“我和杨律师均认为这是一起肆意践踏宪法的公权作恶案件。”行政起诉状称:“被告滥用职权,做出该处罚决定没有事实依据,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被搞得违法行政行为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肆意践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言论自由权和人身自由权。”
郭宏侠说,10月27日,沈阳高新区法院正式下发受理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此次诉讼,她要求法院确认沈北公安分局违法,并撤销其行政处罚决定。如果法院判定沈北公安分局行为违法,下一步她将据此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华商报记者刘苗
(原标题:举报市领导后被拘10天 沈阳女子起诉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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