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教育科研经费管理有了“紧箍咒”
■新快报记者 谭欢
近期,教育部通报了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贪污案等4起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案件,将科研经费腐败再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记者昨日从花都区教育局获悉,《广州市教育系统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日前已出台,广州教育系统科研经费的使用终于“有章可循”。今后,院士或全国知名专家提供会议咨询,每半天的费用支出一般不超过3000元。
抽查项目不理想将停发下年度经费
广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各区的通知显示,《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法制办审查,正式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的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科研课题配套资助项目、市属高校“羊城学者”科研项目和市属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等,该办法主要规范市财政安排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对于这些科研项目,广州市教育局将实施不定期抽查,对经检查发现组织实施情况不理想的项目,该局将停拨下年度经费;对因故中止实施或撤销的资助项目停止拨款,而项目依托单位应将已拨经费余额上缴市财政。
在未经市教育局同意情况下,自行调整课题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科研计划,自行修改、变更项目研究协议,或无法 成、无故不 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工作的行为,市教育局亦将视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正高职称提供咨询半天2000元封顶
该办法对于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使用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作出“事无巨细”的规定。科研资助经费的直接使用被严格分为数据采集费、国内差旅费和专家咨询费等12项。
其中,在项目评审、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根据专家级别和咨询方式,支付标准有量化规定。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参加会议提供咨询,费用支付标准以半天计算。副高职称为500-1000元,正高职称800-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一般不超过3000元。
而这些专家以通讯方式提供咨询的话,一般费用仅为60-100元。而其他人员的咨询费用则不超过500元/天。
(原标题:请院士“指导”半天费用不得超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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