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14日电(记者杨一苗)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陕西启动今冬明春寒冷天气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各地在开展临时救助和“寒冬送温暖”行动的同时,条件允许的地区要开辟临时避寒场所。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公安、卫生、城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专门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开辟临时避寒场所、流动救助服务点等,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及时救助。同时发挥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正确引导他们开展救助,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据了解,陕西将以重点区域、主要街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排查盲区,加大巡查和救助保护力度,重点做好夜间巡视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要及时安排护送救助,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遵循“先救治后甄别救助”的原则,积极有效实施救助,切实做到发现一人救助一人,确保不出现饿死、冻死流浪乞讨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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