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买回两袋叉烧包 冰箱放了两天现霉斑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杨阳)11月8日,市民李先生在文化广场附近的百佳购物广场买了两包龙凤牌叉烧包。11月10日上午从冰箱中取出准备食用,却发现叉烧包已经发霉,表皮上布满斑斑点点。李先生当即拿着叉烧包去超市退货,超市工作人员却要其出示身份证等,并称没有看清保质期,顾客自身也有责任。
对此,东莞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如果产品确已变质,消费者可向食药监部门投诉,并要求超市理赔。而超市内的冷冻产品,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楚保质期,还要注意储存条件。
叉烧包怀疑过期,开封后布满霉斑
李先生准备食用的叉烧包是11月8日晚6时多,在文化广场附近的百佳购物广场购买的,当时他购买了两包“龙凤牌”叉烧包。回到家后,李先生就将叉烧包放进了冰箱。11月10日上午,李先生准备取出叉烧包热一下食用,打开包装后却发现:两包叉烧包全部发霉,原本白色的表皮上布满斑斑点点。李先生当即拿着叉烧包去到了莞城街道附近的百佳购物广场,找到工作人员要求退货。
在确认了李先生的购物小票后,超市工作人员承认叉烧包是在百佳超市购买的,但是,要想退还就要出示身份证等证件。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超市退货有一个流程,同时称没有看清保质期,在购买时没有仔细挑选,李先生自身也有责任。这让李先生很是气愤。
多家超市冰柜温度未达到贮存要求
10日下午,记者来到百佳购物广场东莞文化广场分店,在面点销售区,记者看到冰柜里依然还有龙凤叉烧包以及龙凤香菇素菜包在售卖,不过数量明显比其他品种的少,一共只有6包,生产日期均是2014年8月或9月,保质期为一年。
龙凤叉烧包的包装袋上标示的保质期是一年,但包装袋后面显示的贮存条件为:-18℃以下冷冻储存,温度波动应控制在2℃以内,保质期为12个月。这样看的话,储存条件明显不符。现场冰柜的实际温度只有0℃,相差18度。
而在该超市,记者看到又一款产自佛山的叉烧包,其保质期显示:在-18℃下保质期为12个月,在0-4℃保质期为30天。而该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5月14日,冰柜温度为0℃左右,按道理,该产品到2014年6月14日就过期了,到现在已经过期5个月了。
■消协提醒既要看保质期,还要看储存条件
11日下午,记者致电东莞市消费者协会,该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有发霉的情况,那说明确实是变质了,可以向食药监局投诉,并要求超市赔偿。但是,如果消费者买的食品并没有明显的发霉变质,确定其是否过期,还需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来鉴定。对于超市的冰柜未达到储存条件的,也可以向食药监局反映,查处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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