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8日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今日就流动人口医保的接续转移表示,流动人口在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时候,如果在当地,医保就报销了,跨省之后医保如何接续报销的问题。据了解,按照有关的规定,都是可以做异地报销的。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举行发布会,介绍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的有关内容。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和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刘庆香副主任就相关问题答问。
有记者提及,现在很多流动人口都是小商小贩,包括跟随子女到大城市的一些老人,他们的一些医保可能不在大城市交,在老家都有自己的医保。他们在北上广这些大城市生活的话,如果生了病,在医院就诊的报销如何处理。
王谦对此表示,这是医保的接续转移的问题,流动人口在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时候,如果在当地,医保就报销了,跨省之后医保如何接续报销的问题。据了解,按照有关的规定,都是可以做异地报销的。只是现在卫生计生部门有的是可以就地报销,这在一些地方已经做了试点,但是更大的范围还是要拿回到原籍报销,因为你的医保是按参保地的标准,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这涉及到医保报销制度的问题,还不是基本公共服务,因为基本公共服务是国家拿出钱来免费提供的,这是不一样的。
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补充回答时指出,第一,按照中国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些相关规定,进城的务工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那就是可以在原来的住地参加新农合。如果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可以由单位组织参加单位的职工保险。也可以选择务工所在地的城镇居民保险。中国三个基本的医疗保险都可以把他接住。此外,国家也还建立健全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并且设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积极地救治和救助急危重症的伤病困难患者。
第二,在制度上尽力保证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医保能够比较方便地实现报销结算。这也是多方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对于流动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跨统筹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都做了规定,也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文件。以新农合为例,在2009年,原卫生部就印发了《关于在省级和社区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的及时结报工作,已经有20多个省建立了与省市级医疗机构、县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省级信息管理平台,方便了进城务工农民的报销费用问题。
第三,进城务工农民工基本就医需求是能够得到保障的,也是根据我们流动人口监测数据,基本的就医需求能够得到保障,急性病、一般慢性病也都有一些相应的措施。
第四,进城务工农民工可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宋树立称,下一步国家将加快统筹城乡基本医保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进城农民工医保结报方式,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也要加强政策宣传,有一些农民工不太了解来到城里还可不可以参加新农合,可不可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或是职工医保,在国家层面上三个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是都可以把流动人口兜住的,希望媒体多做这方面的宣传。
(原标题:卫计委:力保进城务工农民工医保能实现报销结算)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