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昨日指控,刘杨波涉嫌受贿的行为,主要发生在2007年至2013年间,此间他历任中新镇镇长、党委书记;新塘镇镇长、党委书记;增城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总金额为人民币55万元,港币11万元、价值1.927万元的帝舵手表一块。
2014年1月,广州市纪委曾通报对增城市委原常委兼市委办主任刘杨波涉嫌受贿案进行立案调查。昨日,刘杨波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被指于2007年至2013年内,在历任增城中新镇、新塘镇一把手,以及后来的增城市委常委期间,多次给企业帮忙,共计受贿约65万元的现金和财物。刘除了对一笔11万元的购买桂花树款项存在异议外,其余基本认罪。
2013年12月底,在原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后数星期,增城官场传言“又有常委被查了”,其中就包含刘杨波。彼时增城不少干部被省纪委叫去协助调查,其中一些人之后又回来正常上班。但刘杨波“去了就没回来”。
消失了20多天后,2014年1月6日,增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刘杨波辞去增城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2014年1月20日,刘杨波被证实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作为曹鉴燎落马后增城市委领导班子中首个落马的官员,坊间一度猜测他与曹案是否存在关联。但根据目前的案情看,从证据上暂时无法证实这一点。
律师称,刘杨波虽然收了钱,但所做的事情多是作为镇长本应尽的责任,并没有为人谋取非法利益,也没有损害百姓利益。公诉人则表示,刘杨波虽未有很恶劣的犯罪事实,但他收到的贿款均源于手中的权力。
刘杨波最后反思,自己当上镇长后,放低了自我要求,没有守住底线。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一名镇长的不正常致富路
A
刘杨波1969年出生,增城当地人
1988年12月参加工作
C
刘杨波先后担任增城市中新镇镇长、党委书记。其间犯案七宗
2007年至2012年3月前
●2007年至2012年间,为广州市南华玻璃有限公司提供关照和帮助,分11次收受人民币10万元。
●2007年至2012年间,为中新塑料有限公司提供关照,分10次收受港币5万元。
●2009年,为中新镇简塘村委主任郭某发在换届选举中提供关照,收受人民币3万元。
●2010年,为广州慧谷化学有限公司提供关照,收受帝舵手表1块,鉴定价值1.927万元。
●2010年至2011年间,为陈某文承揽中新镇广汕公路相关配套建设工程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2万元。
●2010年至2012年间,为广州市标榜汽车用品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关照,分5次收受人民币5万元。
●2012年,为广州汉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的物业尽快受益而加快推动中新镇学院路建设,分三次收受港币5万元和人民币1万元。
D
2012年3月15日
刘当选新塘镇镇长,后担任党委书记。其间犯案1宗
●2007年至2013年间,牵涉中新镇、新塘镇任上,为关某如及其相关企业提供关照与帮助,分12次收受12万元。
E
刘升任增城市委办主任,后跻身增城市委常委,分管市委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保密工作。其间犯案2宗
2013年初
●2013年间,在任中共增城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影响力,为谢某成所在的新新华洗涤厂环保问题提供关照与帮助。收受了人民币11万元。
●2008年至2013年间,任职中新镇、新塘镇、增城市委办期间,相继为中新镇供电所、新塘镇供电所经营活动提供支持与帮助,分12次收受人民币11万元和港币1万元。
F
刘杨波涉嫌受贿罪被刑拘
2014年1月20日
南都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 龚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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