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数据为制定来穗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提供参考
广州日报讯 (记者徐海星 通讯员来穗宣)昨天,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召开情况通报会,市来穗局局长陈绍康披露,广州将首次在全市范围开展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全覆盖核查登记来穗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目的是“为了城市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使来穗人员更好地共享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根据安排,从11月至明年5月, 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会同教育、公安、民政等多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
本次数据核查登记工作计划按照动员部署(2014年11月)、核查登记(2014年11月~2015年4月)、复查核对(2014年12月)、抽样调查(2015年1月)、分析总结(2015年5月)5个阶段推进。
市来穗局表示,复查核对阶段工作结束后,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登记信息抽样调查和来穗人员需求调查,通过计算登记率测算全市“人屋”实有总数,掌握来穗人员就业、培训、居住、子女入学、入户、社会保障、医疗、交通、民主参与等基本需求,汇总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形成专题报告,为制定来穗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3日内登记 全依据上位法
据介绍,此次工作通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居住登记的条文,没提出新的规定要求, 全按照上位法要求去做。陈绍康最后再次重申,此前社会上关注3个工作日内要登记的话题,市有关部门是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去做,没有任何超越的附加条件。此次核查 成后,今后将转为日常管理。
不及时报送来穗人员信息
出租屋主用人单位要受罚
出租屋主——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房屋出租人未按照规定报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或者流动人口终止居住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时租日租房屋主——
根据《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出租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未安装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规定采集或者报送租住人员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自用集体宿舍的用人单位
根据《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款,有自用集体宿舍的单位自接受流动人员入住本单位集体宿舍之日起3日内未报送其所在集体宿舍内来穗人员基本信息的,由街、镇来穗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责令其改正;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由公安机关按每安排居住1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照本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将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情况告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报送房屋租赁情况,逾期不报送的,处以1万元罚款。
谁需登记?
租住寄住受雇都要登记
1.居住在出租屋内的来穗人员;
2.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居住在居民房屋中的来穗人员;
3.在用人单位就业和居住的来穗人员;
4.建筑工地的来穗人员;
5.时租日租房、旅业宾馆和其他场所来穗人员。
同时将驻穗部队(武警)大院、中央(省)驻穗单位大院的来穗人员和在穗全日制院校就读学生也纳入登记范围。
如何登记?
不收费不照相5分钟搞掂
1.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2.可通过出租屋屋主或用人单位安装的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3.在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员上门日常巡查出租屋时向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办理居住登记不收费,不用到照相馆照相,每位来穗人员信息的录入时间平均只需5分钟。
登记什么内容?
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实填报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
居住地址(居住处所类型、现居住地址、屋主(代理人)姓名、屋主(代理人)联系电话)
劳动情况
18~49周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
未成年人情况(随行的15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人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人关系等情况)
办理居住证情况
其他事项
来穗人员
1/5未登记
据介绍,去年全市来穗人员随机抽查登记率仅为78%,约22%来穗人员没有登记纳管。
市来穗局方面强调,本次核查登记工作不是重新对来穗人员集体全员登记,而是在日常已登记的711万来穗人员的基础上,补登漏登、更新错漏的来穗人员信息。
全市共设有172个街(镇)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中心、1063个社区(村)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来穗人员可就近选择办理地点。
焦点问答
3个工作日的居住登记时间是否太短?
广州市从2001年实行暂住证制度,对外来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全省2010年实行居住证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目前已建立了“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人在更新”的动态管理和居住登记制度。3个工作日内进行居住登记是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如同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时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一样,从掌握人口流动信息和治安管理角度来看是有必要的。
来穗人员未及时登记会不会受罚?
“外来人口来穗目的”由出租屋管理员根据出租屋日常巡查发现的情况,结合群众提供的线索,以及来穗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界定。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流动人口未按照规定申报居住登记和居住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就医、出差、旅游、探亲的来穗人员要不要登记?
就医、出差、旅游、探亲的来穗人员已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且办理住宿登记,不需再重复居住登记。
有亲戚朋友借住、寄住,或直接以雇用保姆等方式容留来穗人员居住的,屋主如何报送信息?
在来穗人员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报告,督促来穗人员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个人居住登记信息安全谁负责?
全市流动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部门、掌握来穗人员信息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通过查询了解到来穗人员信息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因泄密造成来穗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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