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26日电(记者屈凌燕)为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浙江省1347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初步构建了食品安全基层网络。
食安委下设食安办,由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食安委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食安办主任。
今年以来,浙江省乡镇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15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29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6000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0万余户次,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万余起。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今年出台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要求,计划于2016年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各项长效制度。
据了解,各乡镇(街道)食安办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181名。乡镇按照居住户数或监管任务划分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建立大、中、小网格9.9万个,配备协管员3万多名、信息员4万多名,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包干到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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