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2月16日电(许茹、林碧锋)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成都从明年1月1日起,用半年时间对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以加强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此次集中登记、核发的证件分为两种:标准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牌证、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其中,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其电器系统不具有可调节最高车速、具有脚踏行驶能力等条件的车辆;而对于此前购买的不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核发临时通行证作为过渡,并鼓励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经营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非机动车。
在集中登记核发牌证期间,申领、换领、补领电动自行车号牌及临时通行证,统一收费为10元/辆。此外,为方便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和临时通行证,除登录网站咨询外,成都将实行每天“朝九晚九”和每周7天工作制,并采取固定点位上牌和流动服务两种方式,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据了解,成都拟设置电动自行车上牌点位428个。先期启动的中心城区上牌点位167个,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牌证和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的核发;并在中心城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设临时通行证核发点位155个,负责临时通行证的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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