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2月23日电(记者刘怀丕) 山西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的意见》。该意见提出,中小学严禁组织月考周考,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
意见要求,小学1-3年级原则上不组织统一考试;4-6年级语文、数学、科学、英语每学期组织一次书面考试,体育组织一次测试,其他学科可组织考查;初中阶段语文等文化类科目每学期可组织一次书面考试,体育组织一次测试,其他学科可组织考查;高中阶段组织各学科模块结业考试,体育每学期组织一次测试。严禁组织月考周考,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成绩排名。
意见规定,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质体系,统筹协调教学、科研、思政、体育、后勤及校外教育等职能部门和机构,探索创新科学多元的学生成长综合评价机制,突出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及社会需求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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