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贵阳市中院对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案被告人何文(程孟仁情人,原遵义电视台记者)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程孟仁、何文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804.43735万元、程孟仁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252.88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专偷官员女贼”唐某燕曾在接受华商报专访时说,2012年10月10日晚,她进入时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程孟仁的办公室,在柜子里偷了名贵香烟、冬虫夏草、茅台等,在抽屉里偷了一个苹果电脑和一些黄金首饰、一块浪琴手表、两三套金银纪念币、一个白色手镯。当唐某燕把上述证据交给警方,希望他们移交纪委时,警方发现此人已经落马了,唐某燕觉得自己的立功线索又少了,悲伤不已。 综合
(原标题:贵州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一审被判无期)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