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政策】周建华案死缓改无期,只因少受贿17万元?
《中国经济周刊》 见习记者 邹坚贞 ● 上官丽娟 | 北京、江西报道
二审改判无期,周建华的委托辩护律师周泽并不满意,他发声明称,周案仍未结束。
经过半年的等待,周建华终于等来了终审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受贿上诉一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在宜春市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改判周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周建华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江西省高院在二审中认定,上诉人周建华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1006.3114万元、美元1.2万元、港币15万元、金条3根以及价值人民币23.58万元的财物。
2013年8月,周建华经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建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周建华因举报江西省原主要领导及江西省新余市原市委书记李安泽贪腐而受外界关注。(详见《中国经济周刊》2014年第24期相关报道《江西官员周建华:我为何冒死举报苏荣妻子》)
对比两次判决,在受贿数额的认定上存在差异:二审认定的受贿数额比一审少17万元。判决结果则由死缓改为了无期。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周建华的委托辩护人周泽并不满意,他认为这一结果,与周建华的上诉预期仍有很大距离。回顾两次庭审,周泽更是感到疲惫。
一审:缺少关键证人的死缓判决
在多次举报江西省原主要领导的“严重腐败问题”后,2012年1月4日,周建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规。
2012年5月底,周建华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3年2月,周建华被检察院以涉嫌受贿1410余万元移送法院起诉。2013年7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媒体报道,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周建华至少涉嫌26项受贿行为,涉嫌受贿共计人民币1410.9754万元(含股权折价386.664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作为被告人的周建华为自己辩称:他在侦查机关所作的供述,全都是被刑讯逼供的结果,都不是事实。对指控的26项受贿事实,只承认了其中的60余万元。
在庭审现场,他还对自己为何在双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阶段认罪1410余万元作了解释:双规期间他受到“刑讯逼供”,案子到了司法机关后,为了保全家人,一直没敢推翻自己的说法。
同时,周建华当庭控诉自己因实名举报江西省原主要领导、李安泽而遭受报复构陷,且在被调查期间受到严酷刑讯逼供。“一审法院对此不但不予调查,反而禁止周建华揭露被构陷、被刑讯逼供的事实。”周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周建华的合法权益应当保护,法院的做法至少从程序上是说过不去的。
一审开庭前,周建华及其辩护人依法申请了姜昌明、付敏、杨鹏、曹勇等9名对本案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人出庭作证,然而只有杨鹏一人到庭作证,未出庭的8名证人证言,内容几乎涵盖了起诉书指控周建华90%以上的受贿金额。而对这8名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辩护人均持异议。
“周建华及其辩护人申请法院通知出庭的或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多名证人,除杨鹏外,一个也没有出庭。”周泽说,杨鹏出庭已否认向周建华行贿,一审判决却不予以认定。
在缺少关键证人的情况下,周建华被判处死缓,周泽觉得很不可思议。不服一审判决的周建华上诉至江西省高院。周泽说,由于一审的辩护权利得不到保障,周建华将所有的希望放在了二审。
二审:频繁更替的律师
2014年2月到5月,进行二审的江西省高院先后5次开庭审理周建华案。同时,周建华的辩护人走马灯似的换。据江西省高院的判决书显示,原辩护人周泽、李金星参加了2月26日至3月5日、4月11日至17日的庭审;原辩护人马朗参加了5月23日的庭审;辩护人杨红、万绍英参加了5月26日的庭审。
对此,周泽表示,他的辩护权是被剥夺了。
2014年4月14日,因代理另外一个案件,周泽和李金星接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6日至9日开庭的书面通知。
5月4日,江西省高院电话通知周泽和李金星,周建华案将5月8日开庭。“我当即告知江西省高院我们已经先收到了广州中院开庭的通知,并请江西省高院另行安排开庭时间。”江西省高院方面则明确表示不会改期。
5月8日,由于无法参加庭审,江西省高院以周建华的辩护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为由,宣布剥夺周泽、李金星的辩护资格。
法庭随即另行指派律师作为周建华的辩护人,此举遭到了周建华的拒绝。僵持之下,法院同意由周建华家人聘请律师马朗为其辩护,不过周建华最终还是没有确认马朗的代理资格。
5月23日上午再次开庭,当周泽拿着周建华重新出具的委托书去出庭时,却遭到了法庭的“驱逐”。周泽说:“法警强行把我架出法庭,不准我为周建华辩护。”下午,试图以公民身份进入法庭旁听的周泽再次被法警“拖”出了法庭。
据媒体报道,5月23日下午庭审时,因为始终没有获得周建华委托,而周建华本人亦表示,在没有解决周泽、李金星为何被取消辩护资格前,他不另行委托律师,马朗遂选择退庭。
5月26日下午最后一次开庭时,法院为周建华指定了两名辩护人杨红、万绍英,江西省高院的判决书显示,二人来自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据媒体报道,庭审时,尽管周建华本人表示拒绝,庭审仍继续进行。多名旁听者称,此次庭审,法庭仅用了24分钟就走 全部程序。
对此,周泽颇有微词,“二审阶段,江西省高院不准许辩护律师复制案件讯问光盘,不调取关键证据,不通知证人出庭,剥夺周建华选定的律师的辩护资格,在指定的辩护人连案情都不熟悉根本无法进行辩护的情况下,不顾周建华的强烈抗议,用24分钟匆忙走 法定程序,草草结束审判,这样的审判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证人杨鹏对《中国经济周刊》回忆起当时庭审现场的情景时,仍觉得很荒诞,当时他作为唯一的证人出庭作证,“我当时说我听不清楚,法官就问我,所说是否跟一审一样?我反问了一句说‘什么一样?’,法官就说,把证人带下去。”
因案件敏感棘手,多位法官拒绝接手
二审最后一次开庭不到一个月,即6月14日,周建华一直举报的江西省原主要领导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在此之后,周建华案迟迟未判。
10月中旬,江西一位接近案情的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江西省主要领导落马后,江西省高院的法官们认为周建华案的处理非常敏感和棘手,因此都不愿接手此案。“刚定了一个主审法官,没多久这名法官就推掉了,其他法官也都不愿接。”他说。
“问题比较纠结在于,再开庭面临两个问题,维持死缓原判,舆论交代不了;如果改判,或要追究该案主要办案人员的责任。”上述官员说。
12月24日,在等待了近7个月之后,周建华案突然宣判。在此期间,未再开庭。
在得知终审判决结果后,周泽在自己的 上发表了声明,写道,周建华案并未结束,它是我们继续追求法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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