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呼格案呼吁检察官:为防身常手绑绷带藏刀
“我推过那道墙,墙移动了一点点。”
“呼格吉勒图案”中的这些推墙人用了9年时间验证劳伦斯·布洛克这句名言。他们来自于不同的领域——媒体人: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记者汤计(用5篇内参彻底撬动了“顽石”);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作为申诉代理人参加了重审之前的工作);检察官:滑力加(检察院系统内第一个公开为“呼格案”呼吁的新城区人民检察官)。
媒体人、律师、检察官,不同职业似乎预示着案件推动力的三股力量,我们在喧嚣过去后重新采访了他们,试图分析他们在各自领域的作用力,从另一角度重新复盘“呼格案”。
不管推墙者初衷如何、个人的诉求是否合理,所有努力过的人都应该得到尊重。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 肖萍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刘子珩 郭晓燕
“呼格案”平反之后,汤计来到了北京,在新华社总社做了一个报告,参加了一个媒体峰会,做了两期电视节目,接受了若干新闻后生的采访,行程一直满满的。
记者汤计已经年近花甲。在这个平均年龄越来越小、后起之秀越来越多的行业,他算年纪很大的了——同龄人要么走上领导岗位,要么沉寂着退居二线;下一代的同行玩 、开自媒体公众号,包装着全媒体时代的新闻人。
相比之下,此前的汤计没那么热闹。
他更像个“老派”的新闻人,对一些剑走偏锋的报道角度不能接受——有媒体希望采访案中的另一重要角色赵志红,他认为这个方向恶意且猎奇,直接就批评起记者;有一家杂志也来了,采访他的主题是“体制内的健康力量”,他觉得也不妥,于是拒绝。
但在权力机关与传统媒体构筑的体制内,他老练而灵活地运用了“新华社记者”这个身份,在规则与人脉之中灵巧腾挪,何时按兵不动,何时借力打力,拿捏精准。
一直关注“呼格案”的《法制晚报》记者朱顺忠说,这次翻案,汤计的平台和职业道德缺一不可。
“如果他不能给你们鸣冤,我也没有办法了”
按照汤计的指引,新快报记者绕过了有武警把守的新华社正门,从西边侧门进入了新华社的招待所。前后采访他的媒体大多被约到了这里,来到北京的几天,他就住在那儿。
不需要自我介绍,就能看出他身上的北方气质,一米八三的身高,壮得像头熊,不过这头熊倒是显得祥和,嘴角带着笑,挤得面颊上的肉突了出来,走路时大大的耳垂也仿佛能晃动。他的口音是山西的,说到有鼻音的字,听着会很吃力。
汤计接触“呼格案”,源于律师何绥生的推荐。
在疑似真凶赵志红出现后,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和尚爱云找到了何绥生。何在内蒙古律师圈有一定名气,他查看了相关资料,并向有关人士打听案情后,他认定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确属冤枉,但是联想到案件经办人尚在高位,何自认没有能力翻转案情。
他对李三仁夫妇说,正常的申诉太难,唯一的途径是找媒体,他推荐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记者汤计,“如果他不能给你们鸣冤,我也没有办法了。”
事实上,何绥生和汤计至今仍算不上是朋友,当时他这么说,只因为汤计在内蒙古媒体圈名声甚大。新华社内蒙古分社属于其总社派出机构,地位比当地媒体显得高,地方干预相对会少很多,而且,在李三仁夫妇找到他之前的一年,汤计一篇对病逝的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牛玉儒的报道,得到了中央高层的关注和批示。
不过在那以后,汤计其实已经决定“不再写这种报道,”他曾经对媒体表示,“因为那个时候官员风气下滑很快,我怕再写一个典型,经不起时间考验,过两年发现有问题,那不是坏了吗?”
他反而给自己定了个指标,每年写三篇重点舆论监督报道。除了《王木匠“神话”的破灭》外,他还写了《万里大造林还是万里大坑人》,写了赤峰市原副市长《草原巨贪徐国元》等。
“大家都知道我在做什么,但是也没有一个人和我说不要做了”
在内蒙古驻站这么多年,汤计在当地政法圈人脉甚广。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记者张丽娜告诉新快报记者,“入职不久的年轻人到公检法一些部门采访都得‘走程序’,而汤计老师去,都是局长、院长、检察长亲自接待,人们很‘认他’。”
因为这层私交,汤计往往能在朋友私聊与案情打听之间自由切换,“咱们见面先叙旧聊交情,聊到热乎时,再提问,他们一般都会实话实说”。不过他也有一个原则,不会采访当年经办“呼格案”的办案人员,即便两人是朋友关系。
冯志明,当年专案组组长,后来成了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呼格案”翻案后,冯志明在网络上成为众矢之的。
他也是汤计的多年好友。
据汤计说,两人见面,心照不宣,从未提过“呼格案”,“我没有问他,他也从来没说过,‘老汤你别写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我在做什么,但是也没有一个人和我说不要做了”。 甚至就在汤计最为高调地推进“呼格案”的过程中,他还找冯志明帮过忙,“他当时还对我说,汤计的忙,一定得帮。就这个时候,也没说过一句你别做了”。
对于这样一种关系,新快报记者感到奇怪,“您是如何定义朋友关系的?现在回头看你会觉得愧疚吗?”
汤计没有正面回应这个问题。“人性其实很复杂的,不是非黑即白,冯是做错了,这是牵扯人命的大事,错了就得翻过来,但不能 全否定他。”汤计说,他曾经亲眼目睹,当上了塞罕分局公安局长后的冯志明,在街上遇到一个人在抢卖水果的摊主,他立马就去追,把钱抢回来了。“他身材胖胖的,跑得满头是汗,那一刻他忘记了自己是局长,只记得自己是警察。”
伴随着对冯志明铺天盖地的舆论批评,呼市当地一家媒体在1996年刊登的一篇名为《“四九”女尸案侦破记》的文章也被人们翻出来,文中用极为不严谨的写作方式,呈现了案件,出现了“冯副局长、刘旭队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等语句。
“你注意那篇文章,没有署记者名,应该是通讯员写的。”汤计提醒新快报记者。他甚至将这篇文章评价为冯志明的“萧何”。“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他当年因为这片文章出尽了风头,今天却因为这篇文章被抨击。”
“如果他们想隐瞒,当时就能把这案子按死”
除涉案的当事人外,为弄清事件的来龙去脉,汤计几乎动用了所有的人脉。
最早的消息来自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赫峰,他向汤计证实,确实抓获了一个系列命案的嫌疑人赵志红,此人的供述中有1996年的毛纺厂命案。
汤计还记得当初专案组成员的反应。一听到赵志红说毛纺厂的案子,他们都蒙了,心想,“那人不是毙了吗?”马上就有人说,你是不是糊涂了,出去冷静一下。当时是在宾馆审的案子,大冬天的,他们把赵志红铐在宾馆的小花园里冻着让他冷静下。回来之后继续审,赵又供出了一单隐案后,他们(公安)马上派人去查,真有,这才觉得事情严重了。
“如果他们想隐瞒,当时就能把这案子按死。但他们没那么做,反而分成四组,每两人一组重新对赵进行审查。我后来判断‘呼格案’是冤案,就是根据当时留下的这四份口供。”2005年11月,汤计发送了第一篇内参《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内参很快得到中央有关领导批示。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正式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当年8月,汤计得到消息,复查已有结论: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一位自治区政法委领导告诉他:这是冤案,但不能由政法委改判,需要走法律程序。政法委会要求自治区高级法院复查,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成立复查组,依法再审。
然而,2006年11月28日,突然有人向他传递消息说:赵志红案已 成一审,但没有公开审理,赵供述的10件命案,只起诉9件,唯独没有与“呼格案”相关的毛纺厂命案。
汤计注意到了这一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写了第二篇内参《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很快,这篇内参也受到了批示。
“说实话,其实体制内的阻力也没有那么大”
巧合的是,批示做出后不久,赵志红在看守所里写下了一封寄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偿命”信。
一位看守所的警察把这封申请书的复印件亲自送到了汤计手里。汤计并不认识这位警察。他走进汤计的办公室,先掏出证件证明身份,随后把申请书的复印件交给了汤计。他说担心这封申请书最终无法到达高层,希望能通过汤计让“大领导”看到。
“这东西(申请书)没弄过,而且都是错别字,格式也是乱的。”汤计考虑了一会,决定来个创新,他为这份《偿命申请书》加了一头一尾,当天就写成了一篇题为《“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的文章,发往北京。“能过也就过了,过不了也没办法了。”让他意外的是,最后这篇文章在层层审批中居然顺利过关了。
“说实话,其实体制内的阻力也没有那么大。”汤计说,第四篇内参《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还是经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的点拨,他告诉汤计,“呼格案”中检察院不能抗诉的原因,“因为一旦抗诉法院维持原判,在程序上就进入死结了,一宣判,赵志红一毙,就没戏了。”
四篇内参下来,“呼格案”的风向越来越明显,汤计坚信翻案只是早晚的事。不过他对于当初号称递出“偿命”申请书是因为良心发现的赵志红始终存疑。汤计从赵的口供以及专案组民警的描述中发现,赵是个十分聪明的人,思维清晰,记忆力好,“我注意到的细节,他应该也注意到了,警察一遍遍带他去毛纺厂指认,最后整个案子却不起诉,你说,这里面能没有问题吗?”现在回想起来,他说赵志红当时的做法也可能是为了活命,这也是我不赞成案件再公开审理的原因,赵志红滋润地活了9年,万一公开审理,为了把水搅浑,他再翻供咋办?”
“做任何事都要有策略”
虽然汤计信心满满,但他说有些事还是得看时机,该停还是得停。
“呼格案”之所以难重审,在于多年过去,当时的办案人员很多得到了升迁。当年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后来成了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当年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郑润民,现任呼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呼格吉勒图案二审审判长杨小树,现任副厅级审判员。
如此,“呼格案”在内蒙古当地已经不单纯是法治案件,它的再审,需要更高级别领导的支持。
由于主导复查此案的相关领导的退休或人事变动,汤计这时自己只有等待,希望以后能有开明的领导出现,他安慰李三仁夫妇,“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碰到好官就翻了。”
同时,他开始主动联络外地市场化媒体。汤计将市场化媒体看做是自己策略的一部分,当新华社不能发稿的时候,需要市场化媒体放出消息。
2011年1月,曾主导复查此案的前政法委副书记胡毅峰重回政法系统,被任命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汤计忽然觉得“机会又来了”。于是又开始组织记者采访,写内参。
鲜为人知的是,直到“呼格案”启动再审之前,汤计并没有去过李三仁夫妇家中。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的时候,他也时刻提防被人利用,“我在帮他的时候,要严防人算计”,汤计怕被拍到登门的照片,授人以柄,就说不清了。
2005到2007年,汤计一共写了四篇内参,并在2007年2月的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公开发表,这是国内媒体首次公开披露“呼格案”。
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也在这一时期告诉汤计,检察院还不能抗诉,否则法院维持了原判,法律程序就是死结了,“呼格案”就没戏了。
在参加广东电视台《社会纵横》栏目时,他再次强调了这个观点,“做任何事都要有策略,记者做舆论监督也有一个策略,你不要四面树敌,不然就阻力会很大。我当时的策略就是,把这件事说出来。要对事不对人,我要的是案件平反,追责的事交给国家,不然阻力太大。”这是他确保采访安全的方式,也是确保自身安全的办法。
“他的朋友遍布每个领域”
成为记者之前,汤计想过做排球运动员,当兵,或者做个开解放卡车的司机,但都因为姐姐的阻挠而没有做成,那时他曾经抱怨姐姐管得太宽,但现在回想起来,他说,得感谢姐姐。
不过运动员的经历倒是磨炼了他。“那时候,每输一场比赛,大家马上分析原因,就你啊,没守好;你明天把那高个子盯住了……然后明天继续输,没事,下来继续总结。”汤计说,屡败屡战的性格就是在那时形成的。
1988年,他通过中国新闻学院的学习,进而进入了新华社。
在新闻学院学习时,他有了人生的偶像——新华社原记者王殊。王殊在建国前是随军记者,建国后成为新华社国外派驻记者。因为在中苏珍宝岛冲突时,对苏联战略重心的分析,被毛泽东和周恩来接见。其后,逐渐转型成为外交家,担任了外交部副部长。
汤计佩服王殊的是他的调研能力,虽然没有留下新闻写作的名篇,但是却成了新华社派驻单位里对所在地情况最熟悉的人。
汤计在内蒙古广交朋友,“他的朋友遍布每个领域,无论是政界还是商界,无论是名流还是草根,都有他的老熟人。”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张丽娜告诉新快报记者,“汤老师知名度大,找他反映情况的人很多,每天只要他在办公室,总是会接待几波。”
这其中有许多像李三仁夫妇一样的人,去他的办公室找他。汤计告诉新快报记者,很多问题能通过自己的关系解决,就不会写稿。那个时候,他不再是单纯的记者,而是充当社会问题协调员的角色。
找他的人很多,甚至还有一对夫妇从近千公里外的通辽市赶来,找汤计诉苦,为的就是家里继承遗产的纠纷。汤计将这种工作称为“记者做思想工作”。
如今,这样的结交随着“呼格案”的平反,名气的增大,与他联系的人更多了。
新快报记者采访之时,他的电话响个不停,这时要一边听着“案情”,一边耐心解释,“我只负责内蒙古的新闻,你是哪的?找一下沈阳分社……”但电话那边往往充耳不闻,仍是喋喋不休地诉说, 这时汤计会忍不住:“姑娘,你怎么听不懂话呢,哪的新华社都一样,并不只有我汤计能帮忙。”
汤计在选择帮助哪些人不帮助哪些人的原则是这样的,“比如刚刚的电话,说是一个涉及几千万的案子,马上要开庭了,让我去,我才不去,让他先发材料我看看,这些说到底不就是钱吗?涉及人命的、重病的我才去帮。”
2014年12月23日12时,结束了上午的采访,汤计把新快报记者带进了新华社附近一家庆丰包子铺,“我原来其实算是没出息的,同龄的都到北京升迁了,就我还留在内蒙古。但这次回来北京聚在一起,大家都说,虽然汤计没当什么官,但在新闻史上留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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