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 ] 讯(记者王晟通讯员陈文友)于某在乘坐从长春飞往北京的航班中,多次用手机打电话,她不仅不听乘务员劝阻,还态度恶劣拒绝关机,当飞机落地后她便被传唤至派出所。日前,于某被机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去年12月28日,于某乘坐国航由长春飞往北京的航班,在飞机快要降落时,她掏出手机给接机人员拨打电话,乘务员发现后立刻上前制止其行为,但是于某却不以为然,在经过旁边旅客和乘务员的劝导后,她只得关机。但是没过多久,于某再次打开手机打电话,乘务员再次来到其身边劝阻,于某态度恶劣,坚持不关机,并且指责乘务员小题大做。在多次劝阻无果后,乘务员只得报警。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民警接报警后到场,在飞机落地后将于某依法传唤至东航站区派出所进行调查。面对民警询问,于某依然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严重性,并自称经常在飞机上打电话,之前都没有被发现过,认为在飞机上拨打手机其实没什么影响。
民警讲明利害后,于某才恍然大悟,对自己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飞机上打电话或被追究民事责任
一位国航资深机长告诉记者,曾在驾机降落时遭遇一旅客拨打手机,“发现仪表着陆系统不太对劲”,因为“信号不稳定,有短时大幅摆动现象”,只能结合目视参考降落。他表示,手机信号会对机载设备产生影响,如果再因天气等原因使飞行员无法目视修正信号干扰带来的偏差,将对飞行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机场公安民警提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而根据《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的规定,在飞机内违规使用电脑和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将可能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而依据《中国民航总局公安局第174号令》,违法行为人还可能被航空公司追究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使用移动电话等遥控电子设备,经机组成员劝阻、警告、仍坚持不改者,对其设备暂时予以扣押保存。对制止不听者予以制服,移交机场公安处理,并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造成航班延误,依法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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