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批次酒类商品检测项目不达标
南方日报讯 (记者/朱伟良 通讯员/莫惠英 黎泳梅)元旦放假,三五知己相聚觥筹交错固然快意,但不可忽视酒的质量。近日,广州市消委会公布早前在广州市场上销售的酒类商品质量比较试验结果,本次比较试验共购买了75批次酒类商品样品,其中白酒34批次,葡萄酒(红酒)33批次,黄酒8批次。经检测,所检项目 全符合标准要求的有70批次样品,整体达标率为93.3%。其中4批次葡萄酒标签和总糖不达标,1批次白酒总酯不达标,不达标白酒为绍兴太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烧”。
广州市消委会称,标签标识是消费者了解商品内在质量和选择商品的指引,虽然不直接影响产品的内在质量,但漏标或误标,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本次标签检验的依据是强制性国家标准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中对标签标示的技术要求。结果显示有3批次样品标签标示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样品添加了防腐剂(山梨酸)标签未标注,但被检出有;二是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未标示净含量。
消委会分析,本次比较试验有3批次样品理化指标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不达标的项目为白酒中的总酯和葡萄酒中的总糖。
消委会称,收到该会寄递的检验报告后,绍兴太和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但至有效的反馈日期截止,该公司都未派员与本会商谈复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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