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1月7日电 (记者 王剑)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邵和平受贿一案,日前经九江市浔阳区法院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邵和平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财产50000元。邵和平没有提出上诉。
据江西省纪委政务 @廉洁江西7日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邵和平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法院综合考虑邵和平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自首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日前,经九江市纪委审议并报九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邵和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原标题:江西都昌原县委宣传部长邵和平被双开 受贿获刑五年)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快讯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