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少杰 今日上午,上海高院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4月,林森浩将实验用二甲基亚硝铵投入寝室饮水机中,致室友黄洋中毒身亡。2014年2月,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
今天上午南都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上海市高院还驳回了林森浩辩护律师调取质谱图的请求。判决书称,辩护人认为黄洋死于二甲基亚硝胺证据不足不能成立,对黄洋死因重新鉴定不予准许。林森浩稀释饮水机的水,仅有本人供述,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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