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尹来 日前,广东省纪检监察部门官网公布了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 潘胜燊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因潘胜燊具有民建广州市委主委的身份,广东省纪检监察部门宣布对党外人士进行调查引发关注。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潘胜燊具有双重党籍,为此,纪律检查机关确可依据党纪对其调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政协核实,潘胜燊2007年进入广州市政协担任副主席一职时,就是以民建广州市委会主任委员的身份进入的,并不存在双党籍情况。
官方简历没有担任党代表经历
昨日有媒体报道,潘胜燊是广州市第六、七、八、九次党代会代表。按照中共党内规定,党代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且是党内优秀分子。在广州市第八、九次党代会(分别在2002年、2006年)前后,潘胜燊成为广州市国有独资企业广日集团副董事长、董事长,也成为民建广州市委副主委、主委。
这也就意味着在这段时期内,潘胜燊有可能同时具有中共和民建双重党籍,是不多见的“双党员”(又称“交叉党员”)身份。
但南都记者翻阅了2007年1月潘胜燊担任市政协副主席时的官方简历,除开任职经历部分,只写明他是“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九、十一届广州市政协委员”,并无曾担任党代表此项。
“双党员”曾主要出现在战争年代
不过,在现实中,“双党员”现象确实存在。允许拥有双党籍也是中国的“特色”。
“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适应战争年代的需要。”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就表示,战争年代“双党员”主要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为了争取各个政党的支持,统一战线的需要,允许民主党派成员跨党,加入中国共产党;另一种情况,就是原来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加入其他民主党派。“这种情况在‘文革’以前比较多见,改革开放后情况有所改变。”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的《党员管理实用手册》介绍,共产党员一般不能加入民主党派,但中共内部规定,为了积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健全、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制度,对个别适合做民主党派领导工作的中共党员,在民主党派要求和同意的前提下,经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加入民主党派组织,调到民主党派工作。
“政治协商制度越来越法制化,这种界限也应该越来越明确,尽量不要跨党。”张希贤说,界限越清楚,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才会越有力。
那么,潘胜燊身为民建广州市委主委,广东省纪检监察部门能否对其进行调查?“只要是曾担任国家公职,掌握了国家公共权力的人,就应该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察。”张希贤说,这和他是哪个党派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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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拥有双党籍
2009年当选江苏副省长的曹卫星就是一名拥有“双党籍”的官员。曹卫星现在是民盟中央常委、江苏省委主委,他于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允许拥有双党籍也是中国的“特色”。按照惯例,双党籍者一般是先加入民主党派,而后再加入共产党。对要求加入共产党的民主党派的一般成员,认为只要具备共产党员条件,就可以按照党章规定入党。而对于担任民主党派各级领导职务的,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还是会适当加以控制,鼓励这些领导留在党外工作。如个别人员确实需要吸收入党时,应由同级党委审议后,再行征求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的意见,然后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报上级党委审批。
民主党派成员加入共产党后,并不要求民主党派成员退出原来的党派,他们可继续参加原党派的活动和工作,但必须编入共产党支部过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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