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周耀(副厅级)滥用职权致国家经济损失1555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涉案数百万。昨日,周耀涉嫌触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
滥用职权罪两起
检察机关指控,周耀涉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有两起,均涉及土地问题。2010年3月周耀收受郑某贿赂后,明知经开区管委会无权变更土地起拍价,仍以每亩便宜20万的价格,将地块拍卖给安徽美雅达铝业有限公司,实际违规多返还1267万元土地出让金。
2008年4月,六安经开区管委会收储六安茂源粮油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过程中,该公司董事长张某某通过伪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虚列土地开挖费用,要求额外补偿。周耀明知不合规,受贿后签字同意,该公司额外获得288万余元补偿款。
收受财物花样多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3年,周耀利用任六安市裕安区委书记、六安经开区工委副书记、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任、经开区规划委员会主任的便利,在土地出让金返还、土地收储、拆迁补偿、建筑规划方案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财物,价值561万余元。所收财物五花八门,从购物卡到名表,从金器到奥迪车,等等。
起诉书显示,周耀受贿时间集中在2008年至2013年,借儿子结婚、自己生病为名,大肆敛财,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连孙子出生也不忘趁机捞一笔。
2009年,芜湖市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某在六安开发“上东阳光城”房地产项目时,因拆迁补偿问题,与六安市佳宝建筑脚手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严某某发生分歧。后来该项目验收时,因容积率超标,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两次风波,都是周耀帮忙摆平,潘某先后“打点”了46万元。
六安市海洋羽毛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某某也多次贿赂周耀,金额共计34万元。
对指控部分否认
周耀当庭对指控部分否认,认为与事实有出入。比如收储茂源公司国有土地的具体工作,当时“另有负责人”,他只能算“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不能定性为“滥用职权”。再如安徽美雅达铝业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协议、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一事,“是经六安经开区两委会讨论决定的,不能单纯以‘滥用职权’定性。”
他还提出,部分受贿款在案发前已经退还,“希望法庭对我的定量、定性给予调查取证,使我的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判决。” 周耀最后陈述时说:“2014是马年,也是我的落马之年。”据他交代,他还曾向倪发科行贿,山东检察院已向他调查取证。昨日下午3点50分,周耀案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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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官员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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