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纪委监察局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了艾尼瓦尔·吐尔地等32名党员干部,在朝觐事务管理工作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
给予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原副巡视员、朝觐办原主任艾尼瓦尔·吐尔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给予克州党委原常委、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新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给予阿图什市委原副书记、市长亚力坤江·吐尔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给予阿图什市委原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李蜀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给予阿图什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副书记木合塔尔·麦麦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给予阿图什市民委(宗教局)原党组副书记、主任米吉提·达吾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将以上6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给予克州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副主任赵平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给予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党委委员、统战干事艾斯卡尔·沙吾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阿图什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吴林,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买买提艾力·阿不力孜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给予阿图什市副市长阿克坦·阿不都拉木提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给予克州党委统战部副部长依马木·肉孜,克州党委政法委调研员、副书记玉素甫江·买买提,阿图什市工商联副主席依达衣提拉·托尔孙,阿图什市民委(宗教局)原党组书记息新力,阿图什市社保局局长肖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阿图什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春明,阿图什市阿湖乡副乡长高东伟,阿图什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肖开提·阿力木党内警告、撤职处分;
给予阿图什市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吾斯曼江·玉苏甫,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马文刚,阿图什市委组织部科员钟崇伟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阿图什市民委(宗教局)科员阿里甫江·买买提警告处分;
给予克州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艾斯卡尔·卡吾力,克州经信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派孜拉·买买提,克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莫合塔尔·阿不力米提,阿图什市委原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杨立新,阿图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托合提·艾则孜,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镇长米吉提·苏力堂,阿图什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肉孜·买买提,阿图什市阿扎克乡党委委员木特力甫·阿洪,阿图什市执法局局长吐尔洪江·阿不力米提通报批评。(姚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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