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宁军) 华商报记者昨日获悉,中共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将于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廖少华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廖少华利用其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在担任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廖少华于1960年11月生,四川遂宁人,2013年1月起任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遵义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13年10月2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0月31日,中央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去年5月,被开除党籍、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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