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19日电 (记者姜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发文通报4起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其中淮南市重点工程管理局未经批准占地建设淮南淮上淮河公路大桥项目被查,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45亩土地。
据介绍,2014年7月21日,淮南市国土资源局针对该市重点工程管理局未经批准占地建设淮南淮上淮河公路大桥项目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45亩土地,并处以罚款309万元。2014年9月1日,淮南市监察局对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作出行政警告处分。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通报的土地违法案件还包括:宿州市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用土地131.49亩新建道路,2014年6月12日,萧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31.49亩土地,处罚款107.071万元,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萧县纪检监察局给予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及相关镇责任人等3人行政警告处分。
2013年4月,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413.48亩新建道路。2014年8月8日,来安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13.48亩土地,并处罚款275.6553万元。来安县监察局对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此外,2013年9月,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未经批准,占用南山街道鸡山村集体土地40.85亩新建道路。2014年8月15日,宁国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0.85亩土地,处罚款57.45万元,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4年9月28日,宁国市监察局给予责任人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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